昨天去客戶那。客戶的老公騎機車,被小貨車撞倒ㄌ,左小腿骨折。 

但,該肇事者郤逃逸了。後來,他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客戶只能很無耐的,抱怨又受傷,又無法得到理賠。

 聽完,提醒他,可利用自己車的強制險去理賠。但要去警察局,補申請交通事故證明 (載明 提到肇事者逃逸)再向自己車的產險公司申請,就OK了。而正式收據只有一份。沒關係,強制險的理賠正式收據。

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這樣就可以了。

 整理一下:政府強制險包括150萬死殘理賠,和20萬的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而要申請肇事逃逸20萬的意外住院門診理賠。準備下列文件:
1. 警察局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2.醫院的收據,可用影印本,但要醫院蓋章。
3.向自己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政府強制險的用意,就是為了萬一肇事者逃逸,受傷者不會求償無門,所以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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