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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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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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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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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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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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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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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當日男方攜帶(六禮或十二禮)聘禮,鳴炮出發前往女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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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女方家的人由男方家年長親友擔任(最好多為男生);父、母、準新郎+2(6或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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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禮車數須為雙數,但避免4或8的人數,禮車數一般為6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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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看好戴戒子時間(通常早上11:00前左右),男方應提前一小時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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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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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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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納聘車隊到女方家前約一百公尺處時"鳴炮",女方也"鳴炮"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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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人先下車,餘人接著下車;新郎最後由女方家幼輩開車門請出,(新郎給幼輩紅包:開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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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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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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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親友依序魚貫入女家,媒人正式介紹雙方親友;先介紹男方給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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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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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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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工作人員抬春盛聘禮進入女方家客廳,女家接受聘禮賞予紅包(扛伕禮/車伕禮),並將聘禮一一陳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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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人居中將大小聘,金飾等禮單點交女方家長,女方親友將聘禮收好,並在神明桌上陳列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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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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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甜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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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長輩請男方親屬依長幼入座,新郎居末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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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此時才由一福氣婦人牽引出堂,捧著甜茶向男方來賓一一敬茶,杯數應與被奉茶人數相同,不可有多有少,媒人隨旁唸吉祥話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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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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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茶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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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後再由福氣婦人牽引新娘,捧茶盤出堂收茶甌(杯),男方親友將紅包和茶杯(紅包捲起放入杯中)一一置於茶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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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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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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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指:分金戒,銅戒(取同音,意同心。或可用鑽戒取代)用紅線相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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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到時,由福氣婦人牽引新娘至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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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雙方家長與親友的福證下,準新娘面向外坐在正廳中的高椅上,腳放矮椅上(高椅坐,矮椅翹腳)(如係招贅則面向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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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戒指,先戴新娘中指再戴新郎中指(通常只套到第二指節,男女皆左手),媒人唸吉祥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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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交〔官頷錢(紅包)〕給新娘,媒人在旁唸吉祥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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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婆婆替新娘戴上項鍊,見面禮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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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完訂婚戒指後,媒人提出雙方改換稱呼,一一稱呼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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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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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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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新娘之舅父點燭燃香,女方要給母舅"點燭禮"(男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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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排香」兩對,女方父母及準新人各一,共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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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人唸吉祥語隨之由女方父母拜神明、祖先,並告婚事以定,祈求保佑。香柱插入香爐時,一次插定不可重插。(忌諱:有重婚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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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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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回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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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回送男方禮品稱為"回盛"(又稱"壓盛),擺入男方"行聘禮品"取出後的空盛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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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將男方所送來的"行聘禮品"回送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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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事先備好送新郎從頭到腳的隨身用品(6件或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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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回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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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聘金退回或只收小定,媒人自女方家長手中接下(女方留下紅條),轉交男方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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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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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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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儀式完成後,女方設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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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畢男方家長給"壓桌禮"紅包,"姊妹桌"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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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並應備雞腿紮紅紙附上紅包一份給男方幼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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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幼輩捧面盆水(內放毛巾)給男方來客洗手(男方給"捧面盆水禮"紅包),如在餐廳宴客則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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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並致贈給所有幫忙的人紅包,以為謝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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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客不相辭,不說再見,以免滋生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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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岳父給新女婿一個"賞面禮"(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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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婆婆給新媳婦一個"賞面禮"(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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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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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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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將訂婚喜餅分贈親朋好友,新娘不可吃自己的喜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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