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本案「不是申請自己車子的強制險」,而是透過自己車子的強制險承保公司去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去申請理賠」,關係到許多人的權益,不要造成誤導!而且從101,3,1起,死殘金額已經調整到NT$2,000,000了。
善用「強制險」== > 大多數不知道
執行自己的權益
昨天聽朋友提起,她的老公騎機車,被小貨車撞倒了左小腿骨折,但該肇事者郤逃逸了,後來他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只能很無耐的抱怨又受傷,又無法得到理賠聽完,提醒他,可利用自己車的強制險去理賠但要去警察局補申請交通事故證明(註明提到肇事者逃逸)再向自己車的產險公司申請,就OK了而正式收據只有一份!
沒關係,強制險的理賠免正式收據,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這樣就可以了整理一下:政府強制險包括160萬死殘理賠和20萬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而要申請肇事逃逸20萬意外住院門診
理賠步驟如下~
準備下列文件:
1.警察局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2.醫院的收據,可用影印本,但要醫院蓋章
3.向自己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政府強制險的用意,就是為了萬一肇事者逃逸
受傷者不會求償無門,所以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爭取
您知道您繳的強制險費用擁有哪些權益嗎?
很多人只知道強制險[死殘給付200萬]和[傷害醫療給付20萬]的保障不要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發生重大車禍時,通常是由救護車將傷者送至醫院而救護車的費用或是救助搜索費都可以申請理賠
2.車禍發生後,所有的看診、診療所產生的費用全都可以申請理賠(採實支實付),除此之外還包括轉院、出院、住院、往返門診的交通費用合理範圍內也都是可以申請理賠的
3.因車禍住院療養,無論是否雇用特別護士或家屬自行照顧病患皆可申請看護金(每日1000元){醫師確認病情需要,MAX 30天}
4.若因車禍發生造成頭部、顏面部或頸部受損傷導致遺存明顯醜形(瘢痕、線狀痕、凹痕......)女性可理賠至42萬元,男性可理賠至26萬元
5.因車禍而造成被當事人牙齒斷裂、掉落或其他損傷每一顆牙齒最高可申請1萬元理賠金
6.車禍若不幸發生對方肇事逃逸,或對方並無投保強制險的情況被保險人亦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金事故發生二年內皆可申請理賠
7.強制險理賠不分道路責任或事故當事人造成的過失皆可申請理賠,但事故發生時請務必記得要向警察局備案
***汽車停車遭遇追撞,是『推撞』(很重要的常識)
特別註明速度是--- 零
在筆錄上就特別註明速度是「零」,遭後車撞上後,再撞到前車。後車需完全賠償我及前車的損失。「作筆錄時要特別注意ㄉ事情!」
做筆錄時,寫說是被後方車輛『追撞』。但是,保險公司只理賠後面被撞ㄉ部分,並不理賠前面部分!
您不可不知關於肇事逃逸的法律常識~在路上發生車禍,儘管肇事責任不在自己身上,但說什麼也不能走。汽車被後方機車無故追撞,第一時間車主沒停車將騎士送醫,反而開車離開,經過鑑定,錯不在車主,但他見死不救要負道義責任,被依肇事逃逸判刑10個月。
***肇事逃逸罪規定在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就這個條文來看,並不以故意或過失為必要,也就是說,只要發生車禍,不論自己有沒有錯(故意或過失)都要留在現場,將者送醫,否則就會構成犯罪。
所謂汽機車強制責任險,是指汽機車所有人必須強制投保,而於發生車禍造成他人生命及身體受到侵害時,被害人得直接請求給付保險金之保險制度。而該保險金給付之目的即在於填補被害人之損害,故如被害人已經受領保險金之給付,該部分即不得再向加害人請求。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三十條對此亦有明文規定:「保險人依本法規定給付之保險金,視為加害人或被保險人損害賠償金額之一部分;加害人或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時,得扣除之。」惟此項保險金固得抵扣賠償金額,但實際損害若高於保險金,就超出之部分自仍得請求賠償。
強制責任險給付的項目可分為死亡給付、殘廢給付及醫療給付三種。其中被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受到傷害,而於汽車交通事故發生後一百八十日內,致成殘廢或死亡者,受益人除得請求殘廢或死亡給付外,於致成殘廢或死亡前有醫療費用之支出者,亦得請求醫療給付。受害人於致成殘廢後,於汽車交通事故發生後一百八十日內,致成死亡者,受益人得請求之死亡給付金額,以扣除給付之殘廢給付金額為限。
而依據目前強制責任險給付之標準,被害人死亡所給付的保險金為一百五十萬元,殘廢則是依受害之等級而給付四萬到一百五十萬不等,另外醫療給付之部分則是視其實際所支付之醫療費用計算,但每人最高不超過二十萬元。
相關議題
車禍與強制險理賠的關係(一) - 法蘭客的部落格- udn部落格
留言列表